这个事情了,至少他知道现在自己躺着的这个房间是李之洲租的房子。 于思煜总隐隐觉得,在似梦非梦的空间里,自己好像拥抱了他,又好像拽了他的手。 也好。于思煜想到这忍不住笑了笑。小时候没占到李之洲便宜,这把倒是抓住机会全占了回来。 他忍着宿醉带来的头疼,站了起来,一眼就看到了摆在书桌上的水。 蜂蜜已经沉到了玻璃杯底,分离出了一层晶莹剔透的琥珀色。 有人说,爱一个分开已久的旧人,无异于是灵魂层面上的刻舟求剑。 时间常常将人搓圆磨平,沧海变成桑田,白云化为苍狗。时隔多年,故人面目全非,DNA序列证明他还是他,灵魂知道那不再是原来的他了。 然而物是人非这样残忍的话,落在李之洲身上却像一团拙劣的谎言。 时隔多年,他的温柔依旧在那里。 润物细无声地存在着。 于思煜拿起水杯晃了晃,将蜂蜜水摇匀,一饮而尽,然后他掏出手机确认了一下时间,画面上显示的是凌晨五点钟,还很早。他也不把自己当个外人,跑到浴室里冲了个澡,神清气爽地坐在书桌前思考接下来应该怎么办。 毋庸置疑的是,他一定会留下来,留在李之洲身边。但李之洲现在会躲着他,要怎么样才能圆滑自然,不着痕迹地留下来变成了于思煜的主要课题。 他无意间瞟到了书桌隔壁的简易书架,上面摆满了各种机器语言类的书籍,C语言,C++,JAVA和Python,还有各种电子产品和元器件的说明书,很多都是全英文的,甚至里面还有日文的。 于思煜手肘杵在书桌拖着下巴叹气,李之洲还是那个烦人的学霸。 考个研吧。于思煜忽然想。换一种生活方式。 就考隔壁的学校,去学校自习的时候可以顺理成章地蹭李之洲的地方睡午觉。 于思煜仔细盘算了一会儿,决定跨科考法学,一年考不下来,就再考一年,以后通过司法考试,毕业了就去狠狠地抱住自己亲娘的大腿。 他在书桌附近找了一会儿,想找纸和笔去列一下要备考的计划,然而他看了一圈也没找到。 桌面上非常拥挤地摆着两台显示屏,鼠标和键盘被可怜巴巴地挤在了一小角。 于思煜心里纳闷李之洲为什么拿一个那么小的书桌当电脑桌,他工作了那么多年,不至于说一张电脑桌都买不起吧。 他立刻就翻开了手机里的橙色软件,输入了电脑桌,点着点着,忽然就停了下来。 他微微睁大了眼睛,不可思议地盯着眼前的这张小小的实木桌子,很轻地吸了口气。 这是他给他买的书桌。 在他们还是十七和十八岁的时候。 于思煜摁灭了手机,搁在书桌上。他摊开手掌,一点一点抚摸着桌面,指尖划过木头的纹路。 于思煜眼里的光沉了沉,又迅速地亮起来。 这一次他绝不会再走了。 说什么也不走了。 天亮后,于思煜就离开了李之洲的屋子,街上的早餐车已经摆了出来,他走在白烟弥漫的街头,买了份果子吃掉后,坐最早一班地铁回了家。 到家换了一套衣服,于思煜把高中时期的旧书包又翻了出来。 这个书包曾经跟着他一起去了南方,里面藏着着李之洲的书信和狗子学长的一小撮毛。 他自从大学以后就不再背这个包了,只是把它挂在衣柜里。这次他决定把它当成一个护身符,重新背起来。 于思煜看了看时间,八点刚过没多久,还没到范哲上班的时间,于思煜估摸着他人大概率正堵在通勤路上。 他端着手机,给范哲拨了个电话。 比起问自己已经毕业了几十年的妈,去问硕士毕业没几年的范哲显然更具性价比。 电话很快就接通了,“哟,一大早就给我打电话,怎么了小宝贝?”范哲用清爽的声音说着黏糊的话。 于思煜没理会他那假假真真的调情,开门见山地进入了话题,大概说了一下自己的打算,然后范哲也很大方地告诉了他需要买的书籍和资料。 “这是多想不开,怎么忽然想考非法的法硕,你要考去北都吗?”范哲的声音里夹着笑。 “不,他回来了。”于思煜也没有扭捏遮掩,直接告诉了范哲。“上班时间太不自由了,我现在有别的事情想做。” “琢磨得挺透彻啊。”范哲夸奖道,“你先试试吧,实在不行,我允许你吃吃我这株回头草。” “没有不行。”于思煜干脆利落地说道,他说完停顿了一下,声音很轻地又强调了一遍:“必须行。” 于思煜收拾妥当之后又再次乘坐地铁回到了津岛大学附近,向沈言打听了李光济的病房。他买了一束花,向津岛大学附属医院走去。 当于思煜真的站到李光济的病房前,他发现自己还是需要一定的心理建设才敢推门进去。医院里弥漫着的消毒水的味道,忙忙碌碌的医务人员和奄奄一息的病人形成了一种巨大的反差。 生与死的反差。 于思煜心里七上八下的,他不确定这样冒昧造访会不会惹李光济不高兴。毕竟自己曾是试图掰弯他儿子的罪魁祸首,甚至李之洲患上严重的睡眠障碍,于思煜也难辞其咎。 于思煜想到这时,忍不住哆嗦了一下。李光济应该不会从病床上一跃而起,然后劈头盖脸地抽自己一个大比兜吧。 他深呼吸了几次,推门而入。 病房的窗户很大,墙面的下半段贴着白色瓷砖,尽管冬日的阳光并不那么明亮,经过四面苍白的墙漫反射,整个房间看起来依旧是白惨惨的一片。 李光济躺在病床上,整个人像是陷了进去。他紧闭着双眼,痛苦地呼吸着。 于思煜抓着门把手傻站在门口,一口气上来压上了他的喉咙,吐不出去也吞不进去。 那个曾经在教室门口,残忍地用那明晃晃的斧头,劈碎了他的筋骨和血肉的男人。 他青春故事里的头号大反派。 如今瘦得只剩下一把嶙峋的骨头。 李光济的脸因为过度消瘦而皱纹横生,面部从内向外透着一种死气沉沉的蜡黄色。而那张于思煜曾觉得无比恶毒的嘴,如今也几乎失掉了所有的血色。 他躺在床上,细细瘦瘦的一副身躯,硬是把一张只有一米的单人床衬得很大。 于思煜悲伤地望着他,他此刻甚至宁愿李光济能从床上一跃而起,指着他破口大骂也好,对他拳打脚踢也罢,也不愿意看到他这样虚弱地睡在死神的阴影之下。 护工正巧从卫生间走出来,发现了于思煜。 “来探病的呀?”护工是个中年男人,看着蛮健谈的样子,他拖了个凳子出来,招呼于思煜过来坐,“你跟老李什么关系啊?” “没……没啥关系。他儿子的同学。”于思煜有点磕磕巴巴地说着,捧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