么情况?!费主席竟然也在?!】 【不只是费主席,你们看,还有好多新闻上的熟面孔。】 【嘶…这是怎么回事?虽然这个案子惨绝人寰,令人发指。但还不至于让这群大佬亲临现场吧?】 【莫非是…】 这一下,嗅觉敏锐的人,都意识到有点不对劲。 当然,还有人注意到一个细节。 【奇怪,坐在费主席旁边的那两个年轻人是谁?我没看错的话,他们的位置应该比费主席的要好?】 【卧槽牛逼,这么说他们的地位,比…还要高啊?】 【这不可能吧…或许只是让着他们?】 【开什么玩笑,这种公开场合,是能随便让的吗?】 【咕咚…虽然有点破坏气氛,但是我还是想说…小哥哥好帅啊啊啊啊!!】 【咦,正中间那个戴眼镜的帅哥,好像有点眼熟…】 【啊!我想起来了!!】 【啊啊啊啊,那是我男神!!】 【等等,男神和费主席都出席了,那这场官司莫非…!!】 有部分观众开始在弹幕上疯狂呐喊。 但大部分观众还是一头雾水,完全听不懂他们在打什么哑迷。 【你们究竟在说什么啊?】 【老子一拳一个谜语人!你们倒是快点说啊!】 【咳,不是我们不想说,只是一时半会说不明白。你们只要知道,那位戴眼镜的大帅哥发表的每一篇论文,全世界科学家都奉为圭臬就是了。】 【卧槽,真的假的?那位帅哥看起来也就20出头啊,这么牛逼?】 【准确来说,是还不满21周岁。】 【卧槽?!给大佬跪下!!】 就在弹幕议论纷纷的时候。 这场官司的主角们,也开始登场了。 这次公诉的检察官,全都参与了全民修仙计划,现在已经是先天期的修士。 先天之体纯洁无垢,大脑清明。 跟普通人打起官司来,拥有不小的优势。 这也是政府做的严密准备之一。 因为华夏政府深知。 这场庭审不论过程、结果如何,都必将成为人类历史上一个重要的里程碑。 华夏政府自然希望在这个里程碑上,刻下属于他们的荣誉篇章。 所以这场官司,举全国之力做好了准备,绝对不能输! 五位检察官拿着大包小包的资料落座后,李家请来的辩护律师团队也开始入席。 忽然。 酆景宸和慕容乔下意识抬眸望去,一眼锁定了为首的辩护律师:祝鸿轩! 慕容乔厌恶地皱眉:“这家伙,身上罪孽这么重,跟秦书也差不了多少了,也不知道干了多少缺德事。李家真是找的好帮手。” 慧清不由双眸微阖,面露悲悯:“阿弥陀佛。” 那祝鸿轩一介普通人,却积攒下如此滔天的罪孽。 只能说,人类这种生灵… 有大善者,明明是至高至强的尊贵强者,却毫不犹豫,选择为天下黎民牺牲。 也有大恶者,明明手无缚鸡之力,却能残害无数百姓,只为心中的利益。 有这样矛盾又统一的生灵存在,地狱真的有清空的那一天吗? 慧清拨动着手上的佛珠,心有些乱了。 而这时。 直播间的弹幕上,有人指出祝鸿轩的身份后,立即引来一阵口诛笔伐 要是让他们在现场,恐怕都要往祝鸿轩身上扔臭鸡蛋了。 地府。 南桥、卫稷、左昭、燕司耀、孟荣兴、温欣妍、翁晓姝等人,也在看直播。 燕司耀看到这些“带节奏”的弹幕,有些无语:“政府这次,好像真的一点不讲武德啊。” 翁晓姝给自己的丹蔻,涂上新的指甲油:“这时候还讲什么武德?这次不直接将对面彻底按趴下,可都算他们输。” 这次公审最重要的目的,是将玄学的存在,平稳地公布出去。 舆论,才是最主要的阵地。 说话间。 公审的审判长、陪审员、书记员、被告人…等等也一一入场。 李承福在监狱里关了一年半,原本的纨绔模样,变为隐秘的阴鸷。 法警没给他松开手铐,就让他坐上被告席。 祝鸿轩立即提出异议:“法官,我请求松开我当事人的手铐。” 这次公审的法官,是一名头发斑白的威严男人。 他看向祝鸿轩:“被告人可能拥有扰乱法庭秩序的能力,提议驳回。” 祝鸿轩闻言,也没有再提,只是心底叹了口气。 难办了。 果然这次法官也是站在对面那边的。 如果祝鸿轩不能拿出决定性的证据和法律解释,判决的结果肯定是偏向公诉人的。 当然。 祝鸿轩这点小心思,并没有影响接下来的程序。 下午两点整。 法官敲锤宣布,本案正式开庭! 无边的弹幕,瞬间被后台清空。 为保持法庭严肃。 网友们每人每隔十分钟,才能发布一条新的弹幕。 当然,现在直播的观众已经破千万。 这点小限制,根本阻挡不住大家想要摁死李承福的热情。 如果不屏蔽弹幕的话,大家连一张脸都看不清。 法庭上。 法官看向公诉人:“请公诉人宣读公诉意见。” 这次公诉检察官,为首是一位利落的中年女性。 她对着稿子,声音铿锵有力地念完李承福的罪行:“……综上所述,被告人李承福犯罪事实清晰、犯罪行为极度恶劣、造成社会影响极其重大,请求法院给予判决死刑!” 话音落下,弹幕一片叫好。 就连慕容乔差点没忍住,想要鼓掌叫好! 法官倒是淡定,转头看向辩护席:“请辩护律师发表辩护意见。” 祝鸿轩点点头,神色十分淡定,仿佛一切在意料之中:“尊敬的法官、审判长,我们的辩护意见是,我当事人李承福,无罪!” “哗!!” 整个观众席和屏幕前的观众都惊呆了。 这律师,怕不是疯球了吧?! 祝鸿轩语惊四座后,这才继续阐述自己的观点:“公诉人提到的证据确凿,但我方认为,公诉人提交的那些证据,并不足以证明,凶手就是我当事人。” “证据1,证明我当事人与被害人交往过,并与被害人孕育了生命。但捏并不能证明,我当事人参与杀害了被害人。” “证据2,证明我当事人曾经在部分被害人被害前后,出现在案发现场附近。但并无直接证据证明,我当事人参与杀害了被害人!” “证据3…” 祝鸿轩将公诉人提交的所有证据,一一进行反驳。 总结就是一句话:没有任何证据能够直接证明,李承福亲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