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姓‘长’,”小女孩双手在面前比划了一下,“‘长’,听起来就比短(段),厉害。”
“常笙,你就叫常笙吧。”
“长生?是那个长生不老的长生吗?”
“不是,是经常的常,笙歌的笙,笙是一种乐器的名字。师父希望你这一生笙歌常伴,每天都有开心的事情。”
“好呀。”小女孩露出了今天第一个发自内心的笑容,“以后我就叫常笙,经常的常,笙歌的笙。”她在十字画本里都没看过这个‘笙’字,想来肯定是很特别很厉害的字。
叶琳也被她感染,会心一笑,牵起对方有些雀跃的小手,忽然道:“小笙,你身后有人吗?”
“没,没有啊。”常笙扭头,眼里闪过一丝慌乱。
付不值顺着这具身体的视线望过去,只见身后有一对面色苍白的年轻夫妇,正含笑着向着她挥手,就是原主死在车祸中的亲生父母无疑了。
付不值:霍,小小年纪就会骗人。对面的天师大姐姐,你真的不担心收了只狼灭做徒弟吗?
当然,无论付不值在心里如何呐喊,叶琳也是听不见的。她是一位天师,当初来到福利院就是听说这里有个小孩经常在没人的时候对着空气自言自语,果然等她见到常笙,便一眼确定对方就是她一直在寻找的那种不同寻常,天资卓绝的徒弟。
叶琳人长得漂亮,本事也不小,在圈内颇有些名气,平时求她办事的达官贵人不少,吃穿用度上她从来没有亏待过常笙。常笙很早就有同学们梦寐以求的山地车和限量版游戏机,再加上她虽然人小却善于体察旁人心思,又很乐意把自己的好东西拿出来与大家分享,很快就跟周围的同学打成一片。
要不是别的同学在看网络小说刷微博时她在背《周易》,别的同学放暑假熬夜打网游唱ktv时她跟着师父去坟地蹦迪。常笙的生活,就与普通的那些家里有矿又有人疼的小孩没两样,甚至私底下,常笙不称叶琳为师父,而是唤她“姨姨”,每当这个时候,叶琳总会无奈地嗔她一眼,然后爱抚性地摸上她头顶的小啾啾。
付不值怀疑常笙是拿错了剧本,按理说像她这种日后的人渣大反派不该拥有这样无忧无虑的童年。似是受不了她内心吐槽的洪荒之力,眼前画面又是一变——
白色的墙壁,白色的床褥,白色的照明灯照在病床的栏杆上,明亮又冰凉。
“小笙,不要再哭了,这是我的命。”叶林带着呼吸机,可是常笙仍然能用灵力辨别她说出的话语。
“当年入行时,我就选的是‘死命’,我一生顺遂富贵,所付出的代价只不过是早夭而已。这是我自己的选择,难道你想让你家姨姨跟其他带你去见过的那些师伯师叔们一样,缺胳膊瞎眼穷困潦倒;要不就像你三师公那样,说一句话半句都在咳嗽,一生下不了轮椅离不开床?”
“可是姨姨你说过的,说过会看着我长大……小笙还没成年呢,还没有成为能独挡一面的大天师,姨姨你能不能晚点走?至少等小笙成了大天师,为你找到改命续命的法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