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悉的、戴眼镜的老先生,而是一张格外英俊的异国面孔。 许是因为这人常年不怎么见光,皮肤比起一般的欧洲人更白一些,甚至看起来有些接近病态,衬托得他那灰蓝色的眼眸好似两团寂夜中的幽火。 那是一双藏在路瑾言记忆深处的眼眸,是他人生所有不幸的源头。 浑身的血液都好似在一瞬间凝固住了,路瑾言的眼睛一眨也不眨地看着对方,背后的手颤抖地伸向门锁,凭着对数字位置的记忆摁密码。 “原来是你。”这人见到路瑾言也有几分意外,但是与路瑾言的厌恶和恐惧相反,显露出的情绪更多是喜悦,“小朋友,你长大了不少啊。” 他似乎有意与路瑾言叙旧,唇角的弧度越来越大,“这几年过得好吗?” “我不认识你。”路瑾言强迫自己冷静下来,背后的手指继续输入密码。 还剩最后两个数字,只剩最后两个数字。 他咬着牙看向对方,“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把我忘了吗?”面前的人晃了晃脑袋,笑意未减,“那可真叫人觉得遗憾。” 他话音落下的时候,密码输入正确的开门声也响起来。 路瑾言动作飞快地去抓门把手,但是却不曾料到对方早有准备,不仅制住了他的手,连脆弱的脖颈也被捏在那人的手心里。 掐着他脖子的手一点一点收紧,那从地狱来的撒旦在他耳畔低语—— “我可是从来没有忘记过你呢。” “My kid.” -------------------- 好咯,来揭晓之前无奖竞猜的答案,正确答案是A.认识 爆了一点字数,为了阅读体验更好一点,干脆放一章,所以晚上应该还有一章(大概) 连载期间有些东西好像不能规避,有些事放到完结之后再讲吧! 第105章 105案发 ========================= 最近协调局的气压一直很低,连平日里最活泼的于森也沉默了许多。 鉴定科与他交好的同事小刘提了炸鸡来找他的时候,就见人一脸凝重地将几段监控翻来覆去地看,魔怔了一样。 小刘拍了拍他的肩膀,纳闷地问,“木头,你们特警队最近怎么一个二个的跟奔丧似的,脸色也忒难看了些。” 想到上周他们晚上临时出任务最后却一无所获的事,小刘又问,“难道是因为你们上回行动没抓到S?” 不应该啊,S的危险与狡猾是公认的,不然警方也不会这么多年都奈何不了他。 “放轻松点,别把自己压力搞得那么大。”小刘宽慰道,“况且,这次不是没有受害者么?” 不提这个还好,提起这个于森就心中起火,语气愤愤,“你是不知道,那天我们急匆匆赶过去,结果发现被摆了一道的时候有多气。S他简直就是在挑衅警方!” 于森接过小刘手中的炸鸡腿,化悲愤为食欲地咬了一大口,“得亏你是没在现场,我们头儿那晚脸色阴沉得吓人!” 小刘听到这,朝他凑近了些,“你们头儿今天脸色也不太好,方才他去了一趟我们科室,把我们科新来的那个小徐吓得直抖。” “何止是今天,这一周都这样。”于森的脸垮下来,面露苦涩,“他肯定是怨我们办事不利,这么久了都没找到有用的线索。” 正说着呢,他们口中的当事人程聿从办公室出来,不多时便走到了近前,二人瞬间噤声。 “我回家取点东西,有事及时汇报。”程聿神情冷冷的,在走出协调局前对于森嘱咐了一句。 于森连忙正色,点头应下,“好的,队长,您去吧。” 瞧着程聿远去的背影,于森咬着鸡腿的骨头,跟小刘感慨,“其实我们头儿最近也很辛苦,他都一周没回去过了,吃住都在局里。” 小刘叹服,“你们的工作压力可真不是一般的大啊。” 于森没听清这句感叹,哼哧哼哧地埋头苦吃炸鸡。 回家的一路上,程聿原本已经做好会面对家里四下一空的准备,但当他到家之后才发现,家里的布置与他离开之前并无不同。 沙发上的抱枕、冰箱里的营养剂、衣柜里的衬衫西装,一切的一切都仍保持原样,什么都没有少—— 路瑾言没来过。 程聿说不上现在自己是个什么心情,沉着脸给路瑾言发消息。 [CY:东西不来拿?] [CY:地址,寄给你。] 等了很久,路瑾言也没有回复。 程聿素来觉得,成年人的分别要体面,自然也没有拉黑人的习惯,更多的时候都是冷处理。可这一回的情况,显然有些许不同。 拖泥带水不符合程聿的行事,在等了半个小时依旧没收到路瑾言的回复后,他选择联系了路瑾言的助理Selina。 在某次帮路瑾言给公司请假的时候,他打过这个电话。多亏他过目不忘的记忆力,虽然只是看过一次,但是现如今还能想起这个号码。 “喂,您好。” “你好,我找路瑾言。” “您是?”Selina明显迟疑。 程聿提醒对方,“那天在酒店门口,我们见过。” Selina想了起来,说出的话却依旧为难,“啊…是您,但是路总他…” “他怎么了?” “路总他已经一周没来上班了,我也联系不上他……” 路瑾言不见了。 程聿花了点时间消化这个信息,搞不懂路瑾言这算怎么一回事。 吵架后心情不好直接消失?还是他出什么事了? 思绪乱得厉害,可还没等他理清思绪,电话先行响起—— “队长,出事了,S作案了。” 受害者为女性,cake,致命伤在后脑,由钝器敲击所致。 尸体是在电梯里被发现的,案发现场显然不是第一现场,没在电梯里留下什么血迹,以至于发现尸体的人最初还以为这位女士只是晕倒在了电梯里。 这次的尸体意外的完整,S没有取走任何一个部位。 听完下属的汇报程聿皱起眉,“既然如此,那是如何确定凶手就是S的?” 这个问题的答案在程聿见到尸体后轻易得出。 受害者的脸上被残忍地用刀划出了一个“S”,伤痕自额头起,到下颌止,大张旗鼓地告诉警方作案者是谁。 手段残忍、目无法纪且再三挑衅正是S的作案风格。 但还有个地方令程聿感到困惑。 不知为何,他总觉得案发现场所在的小区名字很熟悉。 锦华小区,是在哪里听过吗? 于森提醒他,“队长,上一次案件的受害者也是在锦华小区发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