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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2(1 / 1)

起…” 乖得不像话。 程聿轻笑了声,很温柔地在路瑾言的头顶上揉了揉,“怎么突然道歉呢?我好像也没有说要罚你。” 见程聿没有生气路瑾言显然很高兴,说话的语气都轻快了些,“因为您之前说过的呀…而且…” 他将自己的腿松开,双臂抬起来搂住程聿的腰,很依恋地将脸贴了过来,“我的身体是属于您的,不是吗?” 小狗是属于主人的,他这么想。 “嗯,是这样。”程聿点了下头,用手握住了路瑾言的性器,“等回去就把这个给你锁起来,这样你就不会再犯这种错了。” 路瑾言曾经粗略地知道过一点这种东西,听说是叫贞操锁。为了守住贞操不被主人以外的人侵犯,在主人出门前都会给宠物戴上这样的枷锁。 这很耻辱,路瑾言听了却隐隐有些兴奋,不由得问了一句,“每天都要锁起来吗?” “我不在的时候都要。”程聿明显感受到了路瑾言身体的变化,因为自己的手心湿润了,不由得笑了声,“这么喜欢吗?你兴奋得都流水了。” “嗯…喜欢…”路瑾言的脸很红,语言却很坦诚,“因为是您给的。” 程聿叹了一口气,似乎有点无可奈何,“抬头。” 路瑾言不明所以地抬起头,程聿的吻就落了下来。 他有点紧张地闭上了眼,睫毛也在颤,舌头却勾着人不让走,很缠绵地拉出半透明的银丝。 虽然懵懂,但是他感觉到这个吻好像和以往有一点不一样,那种感觉让他觉得陌生,像是暗夜森林里的萤火虫在不停闪烁,光芒微弱,他抓不住。 待到一吻结束,路瑾言也没有告诉程聿他在这个吻里感受到的异样情愫,直觉告诉他,有些东西他需要自己去领悟。 所以他只是低着头不说话,状似迷茫地坐着,身体还在因为不太平静的呼吸而轻微起伏。 他看见程聿在他面前蹲下来,把他的内裤脱了下来拿下来,团成一个小球往他未能闭合而淌出白精的后穴里塞。 路瑾言的手抓住了程聿的肩膀,艰难地忍耐布料被一点一点塞进身体里。 “这样就不会流出来了。”程聿将内裤完全塞进去之后,微笑着做出解释,而后又看了一眼腕表起身,“时间不早了,我们该出去了…” 程聿的话顿了顿,眼神落在路瑾言毛茸茸的头顶,“你先出去还是我先?” “您先吧…我还要待一会儿…”路瑾言磕磕绊绊地回答,似乎是不好意思,但最后还是说了出来,“我现在…腿好软…心跳也好快…” 可能是觉得太过于丢人,他低下头将脸都埋进了手心里,像是抱怨又像是纳闷地说了一句,“怎么会这么喜欢您呢…” 第69章 69真心 ======================= 从洗手间出来以后,程聿站在洗手池前用冷水洗了一把脸。他双手撑着池子,抬头看向镜子,镜子中的自己脸上带着冰凉的水珠,双目微微发着红,神情冷得吓人。 他深吸了一口气,将手放到烘干机下烘干了,这才走回自己的座位。 坐了大概十来分钟,路瑾言也回来了,脸上的神情看不出异样,衣服裤子都整整齐齐,只是走路的时候会有些微的不自然。 程聿没分给他多余的眼神,等他坐下之后将自己刚刚找空乘要的水递给他,自己则专注地看着手中的文件。 文件是他来机场之前找海市协调局那边的人要来的,是前不久秦邈参与的那起案子的档案复印件。 秦邈虽与程聿同在协调局任职,但所处部门却有所不同。 程聿所处的是特警队,负责的是抓捕犯罪fork的一线行动,经常会出任务;而秦邈所处的是储备队,负责的是登记志愿者cake的信息,以及管理好志愿者cake所捐献的体液,基本上不会有需要出外勤的时候,每天就是在办公室坐班和仓库清点储备体液。 秦邈并不是一开始就准备进储备队的,在警校的时候,秦邈的目标与程聿相同,都是进特警队,为守卫人民的安宁而奋斗在一线。 遗憾的是,秦邈并没有通过特警队的面试考核,十项全能的人唯一不达标的一项是心理测试。 程聿记得自己当时还特意去问过更具体的原因,得到的答案是——秦邈是一个极端仇恨fork者。 自fork这一特殊人群出现在社会以来,人们对于fork的态度不外乎三类:一类是绝大多数的普通人,他们对fork这一危险人群有天然的惧怕;一类是如程聿一般的持中等态度的人,只要fork不违法,就可以选择包容。 还有一类就是如秦邈一般极端仇恨fork的人,这类人曾提出过对所有人进行体检,将被检测出为fork的人无条件监禁或是杀死的提案,这一提案后被程聿亲口公开否决。 如若不是心理测试不会有假,程聿并不愿意相信自己的好友其实是个极端主义者。 程聿落在档案上的案件细节记录上,这一部分详细记载了这个fork被逮捕时生生折断了两条手臂,膝盖上也有好几个被枪打出来的血窟窿,更可怕的是背部,被人用刀划出来一个鲜红的叉。 而做这一切的人,是秦邈。 程聿越往后看,心就越沉了一分,正欲往后再翻一页,腿上突然一重。 程聿低头一看,是犯困的路瑾言将头靠在自己的腿上闭着眼睡着了。 路瑾言睡着的时候会下意识地蜷缩身体,怕冷一样。 程聿找空姐要了一条小毯子,给路瑾言盖的时候,手指不慎碰到他的脸,睡梦中的人无意识地伸出来一点舌头,舔了舔唇边的手指。 程聿没有过养狗的经验,只在很小的时候喂过一次街边的流浪狗。吃完火腿肠的小狗会用舌头舔他的手指,湿漉漉的眼睛凝望着他。 程聿长久地记住那种小狗舔舐手指带来的酥麻感,那是一颗小狗的真心。 那点酥麻感又令他回想起在洗手间时,路瑾言说出的那句“喜欢”。 他们都明白这是失态,所以程聿先行离开,小狗保持安静。 不是恋爱,他们之间并非是恋爱,而是并没有一个明确词语可以界定的非正式关系,这还是程聿自己先提出来的。 这样的关系单凭欲望就可维系,路瑾言偏生给出了完全没必要的筹码。 好傻。程聿这样想。 路瑾言是一只很傻的小狗。 程聿从来不信人与人之间的情爱,那种东西太淡薄,太飘渺,摸不着、抓不住。 他曾以为他这一生会无缘于情爱。 -------------------- 他收获了一颗小狗的真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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