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子,逢年过节还给节礼,李秀才对教导朱寻淼一事,也就特别上心,会每天找时间给朱寻淼讲解经义,朱寻淼的文章他也会细细看过再指点一番。 “既如此,我将来若要读书,也可以去李秀才那里。”黎青执道。 “黎先生还要读书?”朱寻淼有些吃惊,他看过黎青执写的书,里面有诸多道理,让他受益匪浅,他下意识的,就把黎青执当作了一个厉害人物。 黎青执道:“我有心参加科举,但学问不好,因而想找个学堂读书,抑或者找人指点我一番。” “黎先生谦虚了!”朱寻淼道。 黎青执看朱寻淼的样子,就知道朱寻淼怕是看了他写的书之后,把他想象得过于美好了一些。 可他说的是真话,他的学问真的不怎么样。 黎青执也不隐瞒,把原主的学习情况说了一下,又道:“我年少时并未珍惜读书机会,后来家乡遭难一路逃亡,好不容易在庙前村安顿下来,又突遭横祸……之前我连饭都吃不饱,还要感谢朱老爷雇我写书。” 朱寻淼听完有些失落,但黎青执这般坦诚,他却也不至于生气。 甚至于他还有些敬佩,黎青执如此境况都想着要读书,他之前却没怎么珍惜读书机会,总想着偷懒。 想到这里,朱寻淼道:“黎先生,你想读书,我可以借书给你,你若有疑问,也能来问我。” “那就多谢朱少爷了。”黎青执道谢。 两人聊得不错,黎青执就提起了姚振富。 朱寻淼是知道姚振富的:“姚振富从十年前起,每年就多交了银子学经义,也去参加过县试,但并未通过。” 要学经义,一年要交七两银子,再加上购买笔墨纸砚书本,还有姚振富在县城的其他一些开销……这些年姚艄公在姚振富身上,当真是花了不少钱。 朱寻淼又道:“之前听说他想找个差事,我还想让他去我名下的铺子,可惜他不愿意。” 三年前,他名下一个铺子的掌柜因为做假账偷钱被赶走,他就找了中人,让中人给他介绍新的掌柜。 从中人那里得知他的同窗姚振富找过中人,他就想让姚振富去做,结果姚振富不愿意。 当然这也不是坏事,后来李秀才的一个儿子去了,李秀才还因此给了他几本注解过的书。 朱寻淼说着说着,突然意识到自己在黎青执面前说的有点多了。 不过黎青执一直都真诚地看着他……多说点也没什么? 朱寻淼还有事,他自己写文章时还不喜欢被人打扰的……跟黎青执聊了一个时辰之后,他就离开了,离开前还道:“黎先生,你大病初愈,可以少写一些,我父亲的书不着急。” 他迫切地想看下面的内容,但黎青执这么瘦……他总不能压榨黎青执。 黎青执笑着应了。 等朱寻淼走了,黎大毛黎二毛立刻过来喊爹。 他们被金小叶交代过,在黎青执有正事的时候不会去打扰黎青执,但黎青执一空,他们就凑上来了。 “大毛二毛,爹的小宝贝。”黎青执亲了亲他们,跟他们说了一会儿话,才让他们自己去玩,他要写书了。 他有给两个孩子带一些玩具,其实也就是漂亮的石头,小木棍什么的,不过两个孩子把石头往上扔再接住,都能玩许久。 不过这样也很无聊,或许他可以去买一副棋,教他们下五子棋。 黎青执往砚台里加水,开始磨墨,写接下来的剧情。 跟朱寻淼说话到底花了不少时间,黎青执这日上午只写了八百字,但他的字……他瞧着比之之前,已经好了许多。 眼瞅着吃饭的时间到了,黎青执带着两个孩子直奔厨房。 朱家的管事吃猪肉居多,今天吃的就是红烧肉,约莫两指宽的肉一人一块,此外,还有大头菜油渣汤,以及咸菜煮葫芦。 就是葫芦娃的那种葫芦,崇城县的百姓几乎都会种。葫芦嫩的时候可以吃,等老了还能做成葫芦瓢或者装酒装水的容器。 那红烧肉闻着就香,黎青执打算将之带回家给金小叶刘老根吃,晚上那份荤菜,他倒是可以和两个孩子分吃。 只是黎青执刚坐下,厨子又给他端上来一碗红烧鸡块。 “这是?”黎青执有些惊讶。 厨子道:“黎先生,这是少爷吩咐的,说是以后他们的菜分出一些给你补身体。” 朱寻淼和黎青执聊过之后就去了厨房,让厨子每次给他们做荤菜的时候多做点,分一些给黎青执。 这鸡肉就是厨子多做之后分出来的。 朱寻淼真是个好人! 黎青执把大半的鸡肉装起,这才开始吃饭。 那红烧肉就是酱油炖的肉,味道一般,但这鸡肉是厨子做给朱家人吃的,放了糖闻着就香。 金小叶多半没吃过这样好吃的鸡肉。 “爹,这鸡肉真好吃!”黎大毛黎二毛就没吃过这样好吃的鸡肉,一脸惊喜。 “好吃就多吃点。”黎青执一边说一边吃,又吃了四碗饭,然后用获得的能量来调整自己的身体,让自己的手臂更加有力。 同一时间,朱寻淼的两个同窗来到朱家,拜访朱前。 两人言语间对朱前极为推崇,说了许多夸赞朱前的话,还表示他们会好好读书,定要像朱前一般,做出一番成就来。 朱前……朱前没怎么听懂他们的话。 这两人说话文绉绉的,还引用了一些典故,他听的云里雾里。 幸好黎青执写的书不这样! 不过即便如此,朱前还是热情地招待了他们。 但他没将黎青执介绍给这两人。 朱寻淼得知黎青执想考科举之后,特地叮嘱过朱前,让朱前不要跟人说黎青执的事情。 黎青执帮他父亲写书的事情就算被人知道了,也不会影响黎青执参加科举,但若是有人以此攻讦黎青执,说黎青执写文章谄媚商人……这到底不是什么好事。 朱前跟朱寻淼的同窗聊天总觉得不自在,也就没有多聊。 得知徐启飞已经将他这书前面的内容誊抄了一遍……吃过饭,朱前就带着那誊抄好的书,去见了自己的一个好友。 朱前有钱之后,希望所有人都知道他有钱,因而喜欢穿华服,喜欢佩戴昂贵的饰品。 他从不吝啬于展露自身的财力。 这让一些读书人看不起他,觉得他满身铜臭味。 但在崇城县,还是有跟他志同道合的人的! 他的好友丁喜,就是其中之一。 丁喜的父亲是个行脚商,带着货物到处做生意的那种。 他娶了丁喜的母亲,生了孩子,却又在外面有了相好的女人,对丁喜母子也就非常不好,一年给不了几两银子。 普通农民家里有地,一年若能有几两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