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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80(1 / 1)

度师兄,曾经时候,他也是众人口中嫉恶如仇之人。 扬善抑恶,帮扶弱小。 对外匡扶大义,对内爱护同门手足,是一个让人信赖的师兄。 “我初入山门时,也受过师兄帮扶,外出除妖,一开始也怕,也曾被山鬼撵得满山跑,也是师兄一剑刺了山鬼,救我于水火。” 想起过往的时光,玉镜府君也是久久不言。 潘垚抬头看去,只觉得玉镜府君虽然还是一团白影,莫名地,她却瞧出他身上的落寞之气。 潘垚一把抓起玉镜府君的手,咋呼道。 “呀!府君,你的手指头又没了!快快,咱们快回小庙去修养吧……” 潘垚拉着玉镜府君的手便要往前,一边走,还一边学着妈妈唠叨她的样子,嘴巴嘚嘚,唠叨个不停。 “算了,想那么多作甚,咱们又不是他们,肯定想不明白他们是怎么想的。” “大脑要简单一点,日子才能开心一点,今天将事情想了,明天怎么办?明天不就没事做了?不成不成!” “府君,天还没亮,我带你去划小盆采菱角吧,可好玩了。” 小姑娘歪理一堆,一套又一套,还贪耍,什么都不做,就是在芦苇江里打滚而过,那也是畅快的。 她拉着那道白影往前,还心疼公鸡仙人体虚,化了个藏魂坛,养出来的手又没了。 “那么好看的手!”潘垚痛心疾首,“我都还没多瞧几眼呢。” 玉镜府君:…… 两人的身影没入虚空,很快,这一处便只有江水波光粼粼,草丛里虫儿嘶鸣。 远处有一阵风吹来,风将地上仇婆婆皮囊化成的那捧灰卷起,落在草丛中。 那儿正好有一株一叶兰。 只见叶片碧绿细长,果实像蜘蛛的卵,下头的根茎像八脚蜘蛛。 根茎将果实缠绕,就像大蜘蛛抱着自己的卵蛋,亲亲密密。 风来,叶子摇摇摆摆。 似是曾经浇花的女子瞧着蜷缩在墙角根的小姑娘,她将果子搁在小姑娘手中,柔柔道。 “我叫喜娘,你叫什么名字?” … 第101章 回到芭蕉村时,天光熹…… 回到芭蕉村时, 天光熹微。 只见天边一道鱼肚白,昨夜下了半宿的雨,这时候雨停歇了, 空气中有股寒凉之气,带着远处山林的气息, 格外好闻。 “看,盆子还在那儿。”潘垚兴致勃勃,“府君坐上去,咱们一道去菱角。” 不不—— 瞧着那小小的木盆,玉镜府君还不待摆手, 下一刻,就觉得有一道风朝自己袭来,那是潘垚,他想拂开,却又怕自己伤着小姑娘, 只这么一迟疑, 人便被拽着落在了木盆之中。 玉镜府君:…… 芦苇江广阔, 江水清澈, 下头鱼虾繁多, 靠近鸭姆滩这一处的水域被人承包下来, 河面上养了菱角,江水浑浊一些,不远处的汀州还盖了好几处的鸭寮。 鸭姆滩这一名字由此而来。 两个木盆在水中微微摇晃,随着移动, 有木盆碰触菱角叶的声音,也有流水潺潺的声音,天空幽幽地泛着深蓝色, 远处那颗启明星很亮。 只一会儿,人的心便平静了下来。 时间好似也是晃悠悠地流淌而过。 不知不觉,远处传来鸡鸣声,鸭寮里也有嘎嘎的声响,村民打着哈欠起床,准备去捡鸭蛋。 江汀是浮在水中的岛地,没有牵电线,点的是煤油灯。 潘垚瞧着那昏黄的煤油灯,意犹未尽。 “好吧,咱们也该回去了。”要是被人瞧到木盆自己在水里移动,指定有闹鬼的传闻传出,潘垚不想吓着人。 “府君,回头这菱角煮好,我带去小庙给你吃呀。” 紫皮的菱角鲜嫩,还带着水炁,潘垚表示,自己亲自动手摘的,保准尝起来更美味。 “好,那就先谢谢土土了。” “客气客气。” …… 回小庙的路上,注意到潘垚的视线时不时瞥向自己的手,一副欲言又止模样,知道她这是担心自己,玉镜府君出言宽慰。 “无妨,灵炁消耗过大,回头多修炼就好。” 潘垚放心了一些。 藏魂三器已被毁去藏魂瓶和藏魂坛,还有一个藏魂鼎不知所踪。 据仇婆婆说,她也不知此物在何处,那时,她污染藏魂三器,遭受仇家阻拦,激斗时候,那三器不知所踪。 藏魂坛是她去三白镇沽酒,机缘巧合下瞧到的。 彼时,藏魂坛里没有了有度真君的神魂,又因为被当做是酿酒的器皿,那黄家酿酒,用的多是糯米。 五谷之中,糯米至阳,最是能辟邪。 因此,那藏魂坛搁在黄家,它也确实只当着普通的酿酒坛。 后来,仇婆婆用【鹤情】同黄铮龙换了藏魂坛,又以年轻女子性命做填,酿那光阴酒,这才又成了阴邪之器。 就是不知那藏魂鼎又在何处。 潘垚思忖了一下,转念又将它丢出脑后。 不管了,就像玉镜府君说的那样,藏魂三器是由他前世的偃骨所制,彼此有一份因果在,只等机缘一到,自会碰见,现在想了也白想。 同玉镜府君分别后,潘垚如一阵风般吹过潘家,屋顶上的戎火草摇了摇,在熹微晨光中碧翠碧翠。 …… G市。 何美娟从警察局出来,抬头看日光,日光耀眼,竟然刺得人眼睛发疼。 她闭了闭眼,疲惫从心底起,就连身体也有了疲惫之感。 想起近来的事,只觉得恍然如梦。 自己怎么就糊涂成这样了? 低头看自己的肚子,腹肚便便,何美娟眼里闪过厌憎的目光。 她是个利索性子的,既然想了,那便去干,几乎是一刻都耽搁不得,耽搁了,简直是夜里难眠。 当下,顾不得自己疲惫的身体,何美娟回了租住的屋子,换洗了衣裳,给自己身上的擦伤稍微上了上药,接着,她抿了抿唇,翻出了这段日子攒下的钱。 只见一张张大团结搁在衣柜的铁盒子里,剩得不多。 前几日,刚刚跟着金万福回G市,何美娟头一件事便是朝金万福讨钱,为了买合身漂亮的衣裳。 她受够了在乡下穿妈妈不合身的衣裳,又土又破。 那时,金万福犹豫了下,不过,却也大方的给了钱。 这时候衣裳贵,别的不说,何美娟买了一件皮衣就花了两千多块,乡间地头,一个家庭一年都不见得能赚这两千多块! 何美娟抬起头,视线从衣柜里扫过,眼里有自嘲。 难怪那时她拿钱买衣裳,一开始时候,金万福欲言又止,后来想了什么,这才又大方起来。 打量着,那钱原来是她的买命钱,衣裳也是等着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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