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篁蕴公馆的私人别墅区。 静谧的欧式花园里开放着丛丛繁密皎洁的栀子花。 雨夜狭深,少年撑着透明的伞,黑色的长校服裤下是一双干净的白色耐克。纵使一路踩在雨里,也没弄脏分毫。 绕过后花园步至侧门,进门前,少年想起什么,收了伞,顿住脚步。 垂眸回看了一眼皎洁零落的栀子花。 盛放在冷雨淅淅的墨夜里。 她是他黑暗世界里唯一的白洁。 空荡的别墅里布满密不透风的监控,只住着他一个人。 他开门进去,警戒的红光登时亮起来,骤然映亮他冷白的面庞。 黑色、暗红、冷白,三种色彩交错堆砌在一起,勾勒英挺清隽的少年雏形,显现出一种奇异的滋味。 在一片猩红的警戒光线里,少年身形修颀,随手将书包扔在入口处的雕花紫光檀木沙发上,换了一双拖鞋。 走到冰箱前,打开冰箱门,从里面拿出一瓶冰水。单手拧开瓶盖,仰脸,突起的喉结上下滚动。很快一口气喝完,捏扁扔垃圾桶。 他没什么情绪地上楼。滑动手机开机。屏幕上闪过亮光,显示有六个未接来电。 其中有四通来自于一个没有备注的电话号,另外两通则简单备注了一个“温”。号码的归属源都是平礼。 六通电话他一通都没接到,但也不打算回拨。 他将手机扔去充电,而后打开衣柜拿了睡衣。 正准备洗澡时,手机系统铃声却响起来。他伸手捏起手机,屏幕上亮着那个没有备注的号码。尖锐的亮光在深夜中刺痛着敏感的神经末梢。 他想也没想就挂断。可没过两秒,那电话又拨过来。 没完没了的。聒噪又烦人。 游赐滑动接听。 对面是一个冷淡的中年男声:“六月回平礼,来参加我和你梁阿姨的婚礼。还有,下个学期起,你给我回平礼念书。” 音色冷淡而带着不可抗拒的命令的意味,压抑又带着极端的控制欲。这就是他的父亲,游铭。 他一个字也没说,自如地挂断。 之后趁那电话回拨过来前,利落地将它拉入了黑名单。 房间里静寂下来。 落地窗没关,窗纱起起落落地漂浮。只能听得见连绵不绝的雨声,潮湿又淅淅沥沥。 篁蕴公馆位于城郊,傍山而建。别墅后面是成片的草木,常有鸟群栖息。此时,深雨长夜,也能听得见倦鸟的嘶鸣,甚至能听得见鸟类翻动翅膀的声音。 他逆光而立,兀自垂着手,浑身的血液都在压迫伤口,手心一阵没来由的刺痛。尽管已经尽力压抑着情绪,但他还是控制不住地在颤抖。 送进来的风里面有栀子花的味道。清淡、镇痛。 他眸光凛冽,情绪稍平复了些。 走到窗前,潮湿的雨气涌进来。 手还在抖。 上面缠绕着容艺亲手给他包扎的绷带。 - 两年前,他撞破父亲游铭和梁韵的私情。 少年当即给了游铭一拳,游铭满脸是血,反应过来后,也立刻还击。 父子两人互相掐着对方的脖子,明明是天底下最亲近的父子,血管里甚至都奔涌着相同的血脉,可彼此眼神里都充斥着对对方的深恶痛绝。 他知道游铭恨他。 他的父亲游铭出生在伏海镇的一个单亲家庭,虽生得一副清冷斯文的好皮囊,却因为贫穷的家境,一直备受歧视。性格敏感、阴暗又自卑。 不过好在游铭聪明努力,最后以高分考上了平礼大学的医学部。 同班同学里,有个叫温书颜的女孩子,出生于书香门第,家境殷实,再加上长得温柔恬静,性格又好,格外讨人喜欢,追求者一双手指都数不过来。 人总会本能地趋向于美好的事物的。游铭也不例外。 他喜欢温书颜,但却把喜欢藏在心底。 他阴暗自卑,她明媚自信;他穷困潦倒,她家境殷实。他知道他和她是永远没有可能的。所以藏起了喜欢,一门心思放在学业上,永远穿着一件洗的发白的白色衬衫,永远坐在第一排,永远保持着专业绩点第一。 可偏偏温书颜注意到了他。她对这个冷淡的少年感到格外好奇。 她想靠近他,可他每次都只会躲得更远。 她以为他是讨厌她,其实恰恰相反,他喜欢她喜欢的都快死了。 温书颜一生顺风顺水,从没遭遇过一丝一毫挫折,这个冷淡的少年却对自己避之不及。 这激起了温书颜强烈的胜负欲。 后来在她日复一日的努力下,他们终于在一起了。 在外人看来,他们的感情起始于温书颜的穷追不舍,其实只有他自己知道,是他先沦陷的。 所有人都对这段感情持反对态度,就连游铭自己,都不看好这段感情。 可小太阳温书颜却偏偏不。 她拒绝了父母为她精挑细选的相亲对象,铁了心的要和游铭在一起。 游铭受尽了她父母的歧视和偏见。发誓一定会加倍努力,总有一天,他会出人头地。他会让所有看不起他的人,都睁大他们的狗眼瞧瞧。 少年心气比天高。 后来,他也果真做到了。 他成了声名远扬、医术精湛的眼科医生。风风光光地把温书颜娶进了家门。 婚后,温书颜很快怀孕。 本以为日子就该这样一直幸福下去,可天不遂人愿。 九个月后,温书颜死于羊水栓塞。 只留给他一个不怎么爱哭的孩子。那就是游赐。 游赐毁了他对于幸福的最后一点遐想。 他对游赐没有任何良性的感情。冷淡如陌生人。 他恨游赐。他受尽了冷眼嘲讽,好不容易要苦尽甘来。是游赐毁了这一切。 他恨游赐,恨透了游赐。 可游赐又何尝不恨他? 在同龄阶段的孩子们都有幸福美满的家庭时,他却什么都没有。只有一个对他没有任何感情的父亲。一个连看他时,都深恶痛绝的父亲。 可也就是这样一个号称痴情绝对的父亲,却被他撞破偷情。 两年前,他和游铭厮打在一起。互相都像想要置对方于死地般下了死手。 他记得那天下了雨,他眼角有淤青,嘴角挂着还没干透的血痕。 拎了书包,一个人踏上了回伏海镇的火车。 火车车厢晃晃荡荡,从繁华驶入荒芜,他下了车,就这样闯入了伏海镇的梅雨季节。 他没带伞,眼角嘴角都是伤,挂满骇人的淤青。 快步避雨时,旁边有几个青年经过,其中走在最前面的那个黄毛没看路,撞了他一下。 “怎么的?会不会看路啊?” 游赐嘴角带血,冷眼看那黄毛。 黄毛像是一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