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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65(1 / 1)

却被一爪子掀开。 “告诉我,是谁?” 第154章 小巫不解地回头, 却发现伙伴步步似乎有点不一样:“你怎么了?”它问,扑腾着想从他爪子下出来。 姜遗光却把爪子按得更紧:“我让你看着的人去哪里了?” 小巫嗷呜嗷呜叫起来:“族里说你的人宠有用,要带走,我拦不住。” 他还想伸爪子去薅那些草, 被狠狠打下, 姜遗光的语气比平常更森冷些:“怎么会突然要我的人宠?那个人宠明明是我买回来的?” 小巫委屈:“我也不知道啊。” “带走多久了?往哪个方向去了?” 小巫委委屈屈地给他指了一条路, 就见姜遗光转身飞奔而去。 他既然跑了,这草料就该归我吧? 小巫眼珠一转,抱起草料就往自个儿住处跑去。 姜遗光没在意自己的草料去了什么地方, 他往小狼指的方向跑去,沿途嗅到了黎恪的气息,跑得更快,一路上经过的狼群有些已经知道了怎么回事,皆不敢和他说话。 他绕着族群这片地跑了大半圈, 气味一直到另一个出口离开处,而后,消散在森林中。 地上有浅浅的一滩血,姜遗光走过去, 闻了闻, 确实是黎恪的血。 他又继续闻,却怎么也找不到方向, 森林的风把黎恪身上的味道完全吹散,连血腥味都再闻不出来。 天暗下来,他一双绿眼睛在黑夜里发光, 尽管从前他也能夜间视物, 却从未有过今日这样夜中景物纤毫毕现的观感。 姜遗光嗅了半天,转回身, 跑回族里。 他看上去安静极了,什么话也没说,回去就趴在窝里睡觉,连小巫带走了他的草料都不计较,这让族群中的几匹狼略微安心下来。 第二天一大早,狼族的领地就乱套了。 原因无他,昨天夜里,竟有七八匹狼被咬断了喉咙,谁也不知是谁做的,但……这些狼,无一不是昨天参与了带走人宠一事。 答案呼之欲出。 狼的报复心极强,不论放在什么时候都一样。 “步步!!”狼王怒吼起来。 群狼此起彼伏哀嚎,一条又一条如箭般向步步住的方向奔去。 它们虽是野兽,却也懂得什么叫族群。为了一个人宠,步步就做出这种事,这样的狼,它们必须把它赶出去! 一群又一群狼聚集在步步的洞穴外,那只幼狼却毫不在意,慢慢从洞穴里出来,冷淡地环视一圈,唇角和爪子上都还沾着已凝固的血,没来得及洗干净。 “找我?”姜遗光问道。 “当然找你,昨晚死了八个兄弟,是不是你干的?”离他最近的狼吼道。 姜遗光道:“是我,怎么了?” “你还敢问?你杀了这么多弟兄,你想做什么?” 姜遗光平静道:“是它们先趁我不在,抢了我的人宠。” “狼族群里本来就不许养人宠!” “一个人宠而已!你就要杀死兄弟们?” “步步,你是狼,不是人,一个人宠怎么了?反正也是快病死的。” “你是狼群里长大的,要不是我们,你根本活不下来……” 一群狼围着他低吼、怒骂,或是语重心长劝诫,姜遗光不为所动。那些狼也没有主动出击,它们要等狼王发落。 狼王就在狼群外,刻意没有出现。 步步才多大,就能做到这个地步,将来和狮虎群争地时,想来能为族群得到更多领地。 但它太不驯了。 一匹只会把爪子和牙对准自己族群的狼,还不如废物。 它本想看看,步步会不会悔过。可现在看来……它根本毫无悔改之心。 它终于从石块上跳下来,缓缓走进狼群中。其余群狼纷纷让开一条道,让它站在姜遗光身前。 狼王比狼群中所有的狼都要高大几分,灰白相间的毛发,利齿森寒,一双幽绿的眼睛死死地瞪着姜遗光。 “你要是还为了这个人宠发疯,你就到外城去。” 听到这儿,小巫倒吸一口气,有点担忧地看向步步。 步步却只是说:“要是不告诉我那个人宠去了那里,我每天晚上都会这么做。” “你敢?”狼王瞬间发怒。其余狼亦纷纷背毛怒张起,血口咧开,锐而长的尖牙完全竖在外。 只待狼王一声令下,它们就要上去把这不知好歹的家伙撕碎。 姜遗光道:“我说到做到。” 他轻巧地几个跳跃,来到狼王身前,毫不在乎对方比自己高大一倍的身形,仰起头道:“我不光会这么做,我还要挑战你。” “……什么?” 这话太过不可思议,以至于狼王一时间没反应过来,而后,才用一种可笑的眼神打量姜遗光。 “就凭你?你知道上一个找我挑战的后果是什么吗?” 其余狼也极为不可思议,只是,挑战狼王一事,根本不能用玩笑掩饰过去。族群里,不论任何狼,只要提出了狼王挑战,狼王都必须用它的鲜血来证明自己的王位,反之亦然。 况且,步步完全没有开玩笑的意思。 “我说,我要挑战你,我要当狼王。” 幼狼上半身伏低,和其余狼一般背毛竖起,尖牙和利爪完完全全暴露了出来,一双同样森寒的眼睛,已经盯住了狼王的喉咙。 狼王也终于收敛了漫不经心的态度。 “好。” 原先还有些嘈杂的狼群安静下,渐渐扩散开,露出一大片平地。不懂事的幼狼也被母狼衔走,缩在母亲肚腹下,睁着圆眼睛看即将开始的一场决斗。 两狼对峙。 一大,一小,近乎一倍的体型差,可凶狠程度却不相上下,两双对峙的眼睛里,皆泛着凶光,战意满满。 姜遗光浑身都绷紧了,死死地注视着狼王。 他知道自己的行为很冒险。 但是,如果他还要在十五城里,他就必须遵守狼群规则,而狼群的规则只会耽误他离开,迟早也会将他害死。 他要拥有足够多且听话的人手,要拥有更多的钱粮,也就是草料,他就必须这么做。 姜遗光先发起的进攻。 他的体型比不过狼王,但……他的速度,却绝非狼王所能及。 昨天晚上,他就是靠着偷袭,杀死了狼窝里的几匹狼后,还能不被发现全身而退。 他猛地跃起,爪子狠狠向狼王的咽喉抓去,快得在场众狼几乎看不清他的动作。 步步竟然能这样快吗? 许多看着他长大的狼压根想不起来,小狼上次打斗是什么样了。 狼王同样扑了过来,它没有躲,而是张开巨口,试图一举咬死这只试图挑衅自己的幼狼。 但它失败了。 步步原本跃在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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