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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2(1 / 1)

那些狗屁的任务,删了苏少音的联系方式。 可惜,秦斯年并没有。 肯定了秦斯年的种种反常举动,很有可能是饥渴后,沈轻云决定抑制住自己的小动作---- 他又不是傻子,吃了一次亏,肯定就不能在同一个坎上跌倒第二次。 要是轻易满足了秦斯年,人家秦总又想之前那样甩下一叠钞票就飞到F国了怎么办? 他是路人甲,又不是沈老鸭,虽然昨天在梵那尔正装店口嗨,还误导秦斯年去了“甜品店”,但是他并不想和心里有着别人的商人秦斯年做这样的生意。 至少现在不想。 一想到萧业这个角色,并不是因为秦斯年的服软,可能是因为为了给苏少音铺路,更是因为秦斯年作为主角攻无处安放的荷尔蒙,沈轻云就有些后悔签合同签得那么爽利了。 沈轻云捏着钢笔的手有些用力了---- 如果秦斯年想用萧业这个角色,来换一次耕耘,然后再把他一脚踹开...... 想都别想。 * 一时间,两人心思各异,但唯一的共同点,就是用淡漠的表情隐藏了心中的真实心情。 尴尬的气氛在两人之间悄然蔓延,在冷气的催化下,结成坚冰。 周遭的景物变得越来越荒凉,方圆十里之内,竟然一个人都看不见了。 【宿主,秦斯年怎么把你带到这种地方来了。这儿......这儿是哪里啊,怎么这么荒凉,就跟......】抛尸的地点一样...... 系统咽了咽口水,顿觉毛骨悚然,它担忧地说道:【宿主,秦斯年想干什么......】 “你放心吧,这只不过是秦总的一点点小报复罢了,你别看他那样子,记起仇来比谁都幼稚。”沈轻云心道,一点都不慌。 汽车的速度缓缓下降,最后停了下来。 透过车窗,沈轻云看到了J城南路的路牌。 没错,就是泡芙情趣店所在的那个J城南路。 沈轻云看上去没有一丝留恋,很自觉地打开了车门,临走前,沈轻云还不忘刷一下任务---- 沈轻云站在车外,挡在车门口道:“秦总不如把少音也加到《东乾王朝》里来,这样不是更方便?” 秦斯年搭在西裤上的手突然攥紧。 见秦斯年不搭理自己,沈轻云并没有逗留,他心不在焉地说道: “就这样,告诉你们秦总,别跟踪我,不然我会好好请他吃一顿甜点,想吃什么,可不是秦总自己能挑选的,不过我保证,绝对不会亏待秦总,当然,也绝对会付给秦总足够的酬劳。” 沈轻云说罢重重地关上车门。 司机和助理面面相觑,根本听不懂沈轻云到底在说些什么。 秦斯年的喉结滚动,克制住了自己的反应。 【宿主,你在说啥啊。】系统更是听得迷迷糊糊,什么甜点?这里有甜点店铺吗? 沈轻云自顾自地走,没有理会。 【宿主宿主,你笔还没还回去呢。】系统好心提醒道,它像苍蝇一样嗡嗡叫,准备把学习到的内容记到自己的程序里,【到底是什么意思呀。】 沈轻云摊开手,只见那支钢笔安稳地躺在他的手中。 目送着黑色豪车被一众保镖所在的车辆包围着缓缓离去,忽然,沈轻云觉得有些头疼。 “我是在说,秦斯年要是敢跟踪我,我就把他抽烂。”沈轻云懒得想理由忽悠系统了,直接说了实话---- 虽然剧烈运动会让他头晕目眩,但老实说,事前吃够了糖,或者补充了能量也能够做到。 再不济,反正能向系统兑换身体改造的时长,虽然他鲜少使用这种外挂。 * 当天晚上,沈轻云就看到苏少音登上了热搜。 热一##苏少音阮蒙 前八个热搜里有六个是苏少音的,一个是剧组的热搜,还有一个则是沈轻云的鬼畜热搜。 点进苏少音地热搜,下面的评论区和官宣沈轻云时的评论区截然不同,虽然有零星的几个不满在,但整体氛围弄得像是普天同庆。 沈轻云的粉丝大多是乐子粉,或是黑着黑着,黑出点感情起来的黑粉,点进沈轻云的鬼畜热搜,便是一阵几乎吵到眼睛的“哈哈哈”。 一堆人都在喊沈轻云“鹰酱”,这个黑称一方面是因为鹰跟音相仿,沈轻云第一次见苏少音的时候,紧张得前后鼻音不分,既然沈轻云这么执着于苏少音,广大网民就这么叫了。 另外一方面是因为沈轻云执着于一个劲儿地接含油量极高,堪比石油地窟的雷人尬剧。 沈轻云接的尬剧独具特色,装束辣眼睛,剧情泼天狗血,牵扯至少四世,循环关系堪比永动机,比悬疑还烧脑。 血腥一点的,比如什么手撕丧尸,迷惑一点的比如一个人分饰多角色,分别饰演主角的曾爷爷,爷爷,爸爸,奶奶,主角的儿子,甚至男扮女装,演主角的妻子。 也难怪网友们不相信沈轻云能演好萧业了。 ...... 秦总效率倒挺高嘛。 中午他就随便吹吹枕边风,晚上苏少音还真就进组了。 不对,也不应该说是枕边风。 因为下意识想到“枕边风”这不合适的词,沈轻云好好检讨了一番。 沈轻云划着屏幕,回绝了经纪人买水军的建议,打了个哈欠就将手机熄屏放到一边---- 上个位面的剧本是未来幻想类型,时间跨度极大,如果按照近代现代世界观的剧本里的时间计算,他应该在那边待了整整一百年。 那一百年里,沈轻云习惯了用能用脑电波控制的光脑,现在要用手来操控手机,还要用眼睛接收,他不由得觉得有些劳累。 系统已经进入了休眠模式,而沈轻云仍旧在熬夜。 明亮的台灯之下,宽大的书桌上摆着一个小工具箱,还有一小杯水。 沈轻云拿出一把螺丝刀,聚精会神,小心翼翼地用螺丝刀钻开了钢笔外壳上隐藏着的小螺丝。 紧接着,沈轻云掏出钢笔的“墨囊”,一点一点把水杯里的热水给吸进了“墨囊”里。 将“墨囊”装回去后,沈轻云拆开了顺路从楼下便利店捎来的电池包装,然后轻车熟路地把电池给装了进去。 钢笔开始运作,在一片安静下有些明显。 时隔这么多年,这里头的马达居然还这么强劲。 沈轻云的脸上露出了一个真心的笑容---- 想当初,这个马达还是他忽悠秦斯年从秦斯年舅舅在K国的实验室里拿过来的,要是秦斯年舅舅知道这个马达用在了这个地方,真不知道会怎么想秦斯年...... 估计会大吃一惊吧。 当初沈轻云跟秦斯年这事儿,也就秦斯年的助理和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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